为有效应对低温降雪天气,确保供热工作安全稳定,11月6日,沈阳市房产局向各区县(市)房产局(住建局)、供热管理部门、全市供热单位下发2021-2022采暖季第2号调度令。
《调度令》提出,全市各供热公司应积极应对此次降温降雪过程,做到如下要求——
1 各区、县(市)房产局(住建局)和供热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区域管理责任,立即对辖区内供热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三级包保人员要深入到锅炉房(换热站)检查供热运行和供热服务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2 供热单位所属大型热网和集中供热热源厂、沈海热电厂、沈阳热电厂和开发区热电公司要加强运行组织,进一步加强对热网的调节,保障热网平衡供热。按照《沈阳市供热运行管理工作标准》,提前稳步升温增压调整好供热参数,提高热网的供、回水温度,实行连续供热,确保居民室温达标。
3 供热单位要对供热系统包括热源、电气控制设备、环保设备和外网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并加强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减少设备设施故障率。同时,要做好煤炭储备保障工作,确保煤炭充足。
4 供热单位要保证维修人员和客服人员充足,在短时间内尽快解决和处理维修集中问题,确保维修服务质量。同时,及时处理省12345平台、房产服务热线等诉求平台的居民诉求,确保在线值守率100%、回复率100%、满意率95%以上。
5 市、区供热应急队伍要24小时待命,应急人员、应急车辆和应急抢修设备要备好备足,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响应,快速行动。
6 各区、县(市)房产局(住建局),供热管理部门和供热单位要加强信息反馈,做好值班和接待服务工作,出现设备故障及供热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供热行业管理部门报告情况。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张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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