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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有产权房官方申请网站、申请条件及购买流程示意图(2)

时间: 2018-10-20 20:23 作者:浙江新闻 来源:网络整理 点击:

  答: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销售均价和共有份额比例,应分别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土地上市前和房屋销售前,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共同审核后确定。销售均价在土地供应文件中明确,共有份额比例在摇号公告发布前面向社会公开。

  共有产权住房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

  答:开发建设单位、购房人和代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后,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向当事人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并按规定在附记栏注记共有人姓名、共有方式及共有份额等内容。

  共有产权住房可以出租吗?出租要遵守哪些管理规定?

  答: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可以用于出租,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的相应部分,具体应在购房合同中约定。

  购房人应在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优先面向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具体实施细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另行制定。

  共有产权住房何时可以出售?

  答: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

  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北京共有产权房申请全攻略(申请条件+网站+流程+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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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威展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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