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条件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予以出具《购房资格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经纪机构依据《购房资格证明》签订购房合同。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在受理合同备案或办理产权登记时,对提交《购房资格证明》进行核验。通过核验的购房家庭,方可办理合同备案或产权登记。《购房资格证明》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
九、依据本文件相关条款,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购房资格申请,并负责核查认定购房家庭住房情况并提交限购系统;公安部门负责核查认定购房家庭成员情况并提交限购系统;民政部门负责核查认定购房家庭婚姻情况并提交限购系统;人社部门负责核查认定购房家庭社保情况并提交限购系统;税务部门负责核查购房家庭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并提交限购系统;不动产登记中心核验上述部门认定、提交情况,向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制发《购房资格证明》。购房资格证明一站式服务窗口按照上述顺序由各部门人员组成,各司其职。各部门职责内需要协调解决和告知当事人等事项,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由各部门自行处理。
十、《购房资格证明》仅限用于购房人签订网签合同和二手房交易登记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十一、文件实施之日起,新购买的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满2年可上市交易。时间由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计算。新购买的住房通过司法裁判、仲裁裁决、继承或遗赠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不属于限售范围内。
十二、对违反规定购房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购房人,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合同备案和产权登记手续,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购买资格、违规签订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或代理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严肃处理。
本细则自2018年 3月22日起在本市实施。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