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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因私出入境办证市内增4个窗口

时间: 2016-01-31 06:36 作者:大连新闻网 来源:网络整理 点击:

   作为大连市政府今年一项服务民生的重点工作,也为了进一步方便本市居民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市公安局将于12月15日起在中山区公安分局、西岗区365市民大楼、沙河口区行政服务中心、甘井子区行政服务中心增设4个为本市户籍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受理点,上述4个受理点将分别受理本辖区户籍居民的因私出入境证件申请。市民也可选择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

  届时,本市上述四区户籍人员可在本区的出入境接待窗口申请护照及补换发业务、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的首次申请及补发换发业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仅限个人旅游和团队旅游)的首次申请及补发换发业务。

  出入境管理部门提醒,本市居民如需办理赴港澳台商务、探亲、逗留等其他类型签注、申请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仍须前往位于甘井子区中华东路600号的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分类管理,逐步实施的原则,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

  【新增4个】

  ●中山分局出入境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杏林街62号(中山区政府综合行政办公大厅)临时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世纪街18号一楼(中山公安分局)咨询电话:0411-88052291(临时)监督电话:0411-8676640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00—17:00

  ●甘井子区出入境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甘井子区明珠广场2号(甘井子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西侧)咨询电话:86319806监督电话:8631981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00-16:30

  ●西岗区出入境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东路333号(365办公大楼)咨询电话:83657909监督电话:8805243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20

  13:00-16:30

  ●沙河口区出入境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68号行政服务中心(近中山公园鸟鱼花市)咨询电话:86766108监督电话:8812430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00—17:00

  【以往窗口】

  ●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办公地址:甘井子区中华东路600号咨询电话:0411-86766108

  ●瓦房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瓦房店市西长春路1段7号咨询电话:0411-85637758

  ●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办公地址: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咨询电话:0411-85284597

  ●长海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大长山岛镇环海路169号咨询电话:0411-89882464

  ●大连市公安局花园口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办公地址:大连市庄河市银杏路1段1号咨询电话:0411-89120178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8:00-11:30

  13:00-16:30

  ●金州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金州区民主街25号咨询电话:0411-87837073

  ●庄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大连市庄河市世纪大街1段9号咨询电话:0411-89725810节假日值班电话:0411-88057805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8:30-11:30

  13:00-17:00

  ●旅顺口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黄河路84号咨询电话:0411-86612569节假日值班电话:0411-88057805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8:30-11:30

  13:00-17:00

  ●普兰店市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办公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市世纪大道中段206号咨询电话:0411-83134692投诉电话:0411-86766409节假日值班电话:0411-88057805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8:30-11:30

  13:00-17:00

  8部门严打

  恶意欠农民工工资将被吊销营业执照

  即日起至2015年2月10日,本市人社、公安、建设、国资、水务(水利)、交通、总工会、工商等8部门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恶意拖欠、情节特别严重的用人单位,提请有关部门予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为确保年底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根据省有关部门统一部署,本市决定8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高铁、地铁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一经发现,将由各部门联合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将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拒不配合整改的欠薪单位,将通过媒体和民意网曝光台予以曝光。

[责任编辑:郝爽]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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