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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千万套保障房建设追踪:资金筹集仍是挑战

时间: 2013-01-28 23:06 作者:消息 来源:网络 点击:

“五一”期间,中央领导先后到保障房小区、建设工地考察慰问,强调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也是一项重大民心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努力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的目标。

2011年要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这是政府的庄严承诺。如今,保障房建设任务是否分解下达?资金是否足额筹集?用地供应是否得到保障?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尽管面临着资金、土地等挑战,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正在稳步推进。

 

开工建设:启动了吗?

吊车、推土机正在作业,发出阵阵轰鸣声,头戴红色、黄色、蓝色安全帽的工人分工协作,地基已经成形。这是4月初记者在西安国际港务区看到的公租房项目梦想公社建筑工地上的一幕。

西安市市长陈宝根说:“2011年,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为12.5万套,为了将任务落到实处,已将任务分解到13个县政府、10个开发区管委会和3个市级单位,确保所有保障性住房项目9月底前开工建设。”

为了完成2011年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承诺,各级政府纷纷加大工作力度,分解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到每个项目。

南京列入2011年度保障性住房的42个新开工项目,均在征地拆迁、规划设计报批、场地整理等不同推进阶段,其中有7个项目已开工建设。

辽宁保障房已进入全面开工建设阶段。其中,国有工矿、林区、垦区和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的改造工程已全面开工,将于年底入住。

河北省今年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达到13.1万套,占责任目标的37.4%。

……

保障房建设速度不能慢,力度不能减,让更多的困难群众早日实现住有所居的愿望,已成为各级政府的共识。

 

资金筹集:到位了吗?

“中央财政拨付你们省的资金有多少?是否已经到位?这些资金是否已经拨付到具体项目上?”在国务院第五督察组中,来自财政部的督察组成员每到一个城市,都要认真询问这3个问题,并查阅相关报表。

据了解,为支持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今年财政部已两次下拨中央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共计437亿元。其中,廉租住房补助资金117亿元,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210亿元,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110亿元,用于支持各地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以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中央财政不断加大投入,今年在原有的预算安排基础上又增加安排180亿元。此前,根据预算安排,今年中央财政投入1292.66亿元用于住房保障方面,其中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030亿元。

中央财政的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无疑起到风向标作用。地方政府也纷纷加大财政投入。

陕西省政府决定中央分配的政府性地方债券资金留省部分,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广州市今年还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房建设的比例从10%提高到13%,并将土地出让溢价部分按比例返还用于保障房建设。

一些城市还积极探索资金筹集方式。如南京积极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商谈合作,今年2月全国社保资金首单30亿元保障房贷款落户南京。贵阳市已与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达成50亿元的意向性协议。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介绍,2011年要完成的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投资在 1.3万亿元左右。其中,8000多亿元是通过社会机构投入和保障对象及其所在企业筹集来的。剩余的5000多亿元资金,将由中央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以及市县政府通过各种渠道来筹集。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所需资金数额巨大,尽管各地加大资金筹集力度,但是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保证资金落实到位,仍然是严峻的挑战。国务院督查组在督查中就发现,一些地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尚未足额筹措到位。

 

土地供应:跟上了吗?

用地供应能否及时跟上,对于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至关重要。

为切实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国土资源部决定今年对落实国家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行责任制,由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人负全责,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连同责任人名单由国土资源部向全国公示,并加强督促落实。

为了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应保尽保”,部分地方政府千方百计确保土地供应进度。

北京市国土局将开辟绿色审批通道,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加快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确保7月底,全面完成2011年新开工2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用地供应。

安徽省今年将单列1.23万亩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全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三类”保障房及配套商业设施建设。

青海省将把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比例作为土地招拍挂的前置条件,确保新批准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比例不低于10%,此外,对于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未达到70%的州、市、县,将暂停其房地产用地开发审批。

根据国务院督察组公布的督察情况,接受检查的16个省(区、市)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做到了“应保尽保”。

值得关注的是,在日益紧张的土地供应中应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不断增加的现实,在严格的土地审批程序中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按期完成,对地方政府而言是严峻的考验。

 

监督检查:落实了吗?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现场,实地查看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在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小区,与住户交谈、与管理人员沟通,了解配置、运营和退出等管理情况……

在刚刚结束的房地产督查中,保障房建设是国务院督查组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据了解,今年3季度,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集中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督查、巡查工作,重点检查项目建设进度、政策落实、工程质量等情况,督促地方加强项目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住房城乡建设部还将会同监察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住房保障工作督查约谈和问责办法。根据住房保障工作约谈问责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一些地方政府也纷纷加强督查考核。如陕西省制定了住房保障工作评价考核暂行办法,采取月排名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市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还将推进规范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编制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完善低收入住房保障统计报表,建立月度分析制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将建设3600万套,覆盖面达到20%左右。人们期待着随着考核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善,保障房建设速度加快、力度加大,早日实现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的目标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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