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举报人实名举报沈阳市沈北新区原副区长孙兴武乱用职权,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一案,此案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后,交由检察官周剑非主办。在办案期间,周剑非不仅不依法办案,却多次与被举报人联系,共讨研究举报材料中内容,为被举报人出谋划策,帮助被举报人掩盖犯罪事实。周剑非还多次提出给举报人3000万元好处,希望举报人与被举报人和解,放弃继续举报。
举办人向检察院举报此案之前,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针对此案成立专案组,并进行为期3个余月的专案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此案中存在职务犯罪情况,建议举报人向检察机关举报。但周剑非接到举报后,时至今日已半年时间,他并未依照程序进行办案,对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置若罔闻,举报人多次向他提出要了解案件进展,周剑非都以保密为由拒举报人,最后仅让被举报人出具一份情况说明,就对案件下了结论,并且还欺骗举报人案件正在调查之中。
周检察官的所作所为,愧对人民赋予的权利,作为举报人,郑重要求其办案回避!希望检察机关给举报人一个公平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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