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境都采用北京时间作为标准时,因此在西部的陕西、甘肃、新疆等省和自治区造成了生活不便,比如在乌鲁木齐,北京时间给当地时间提前两个小时,北京时间早上8时30分(中国公务机关通行的上班时间)相当于当地时间早上6时30分,因此新疆等地实际工作的时间要比东部地区推迟2小时。
2005年两会期间,一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来把中国时区加以小分的建议,提议分为以北京时间为基础的东部时间(UTC+8)、以陕西地区时间为基础的中部时间(UTC+7)和以新疆、西藏地区时间为基础的责任的时间内UTC+6)。后又将该提议改为分为两个时区,即UTC+8和UTC+7两个时区,陕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比以西各省采用UTC+7的责任的时间。但该提案尚未付诸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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