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兴伟:党组副书记、厅长
男,1963年2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2月参加工作,1987年5月参加中国共产党,1981年2月至1984年7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工商局科员。1984年7月至1988年7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工商局市场科副科长(1987年7月明确副科级)。1988年7月至1989年1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工商局办公室工作。1989年1月至1990年3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镇镇长助理。1990年3月至1991年10月中共辽宁省委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1年10月至1992年1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纪委常委。1992年1月至1992年11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纪委常委、案件检查室主任。1992年11月至1994年12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财政局副局长。1994年12月至1995年2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镇党委副书记。1995年2月至1996年3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1996年3月至1997年1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政府办公室主任。1997年1月至1997年3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区长助理、办公室主任。1997年3月至1997年12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区长助理。1997年12月至2000年8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副区长。2000年8月至2004年4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委常委、副区长。2004年4月至2004年5月 辽宁省长海县委副书记。2004年5月至2005年1月 辽宁省长海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2005年1月至2006年9月辽宁省长海县委副书记、县长。2006年9月至2008年6月辽宁省长海县委书记。2008年6月至2008年8月辽宁省瓦房店市委书记。2008年8月至2010年7月辽宁省瓦房店市委书记,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党工委副书记(大连市正局级)。2010年7月至2011年5月辽宁省瓦房店市委书记,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党工委副书记(大连市正局级)。2011年5月至2012年4月辽宁省瓦房店市委书记,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党工委副书记(大连市正局级),瓦房店沿海经济区党工委书记。2012年4月至2014年9月辽宁省本溪市委常委、副市长。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辽宁省锦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辽宁省锦州市委副书记、市长。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至辽宁省丹东市委书记。2017年1月至2017年4月辽宁省丹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兼)。2017年4月至2018年10月辽宁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正厅级)、副院长。2018年10月至2018年11月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筹备组组长、党组副书记。2018年11月至今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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