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形式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全日制学习形式招收非定向就业工程博士,非全日制学习形式招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
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其学籍管理和奖助等与学术型博士一致,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含人事、工资关系等)调转手续;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在录取前与学校和所在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在上学期间,不转人事和工资关系,不参与评选和领取学校的各类奖助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确认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对工程技术有着浓厚兴趣,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6、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考生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三、招生领域、院系及导师
招生类别代码及名称
招生院系
0854 电子信息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部
软件学院
微电子学院
光电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
0855 机械
机械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能源与动力学院
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0856 材料与化工
化工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学院
生物工程学院
0859 土木水利
建设工程学部
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四、考试方式
五、报名
2020年我校全面采取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
报名前,考生应将本人相关材料发给意向导师,并充分沟通。经导师确定同意后方可进入报名环节。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未进行网上报名或未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提交材料内容包括:
2、硕士学籍、学历、学位材料:
3、本科学历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一份。
5、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开课学校研究生院(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有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的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的开课学校成绩单)。
6、两名专家的推荐书,专家须为报考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7、已获硕士学位申请者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复印件一份。
8、各类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已被录用的论文请提供录用证明及论文稿)。
9、已有科研成果: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获得科技奖励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提供符合培养所依托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其他重大、重点项目编号及名称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申请者按顺序装订(证书原件除外),并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提供的部分原件材料仅作查验用,查验无误后现场返还考生。
备注:
六、考核与录取
(一)考核
1、资格审核
学校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初审,各学部、学院应组成专家组对学校初审通过的申请者进行终审。终审应依据各学部、学院制定的审核标准对申请者的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综合评价,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查通过者由学部、学院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2、外语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者,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英语:
小语种:
3、综合考核
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的具体要求及实施办法由各学部、学院制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布并实施。
(二)、录取
2、各学部、学院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导师的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复试成绩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按照导师名额排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七、学制、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八、 相关信息查询
1、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上进行公布,请及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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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其他
1、导师招收名额具体要求按照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我校不接受同时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报考。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