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生必须通过点击“详细信息”链接,确认缴费是否成功。如工商银行页面提示缴费成功,而本系统的“详细信息”没有提示缴费成功,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切记不要重复缴费。
(4)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网上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4月8日9时至4月11日9时登录大连公安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请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以备后续环节使用。
6、注意事项
(1)大连公安网开设“大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编人员专栏”,报名及招聘过程中的所有信息都将在本专栏发布。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11-88058765、88058768。
(2)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它符合招考条件且未被取消的岗位。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相关考生现场办理调整改报手续,请考生务必保证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网上审核是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条件,并不是资格审查,考试结束后将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6)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科目。笔试定于2015年4月11日上午9时至11时进行,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共100分。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请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2、笔试结束后,划定合格分数线,并在大连公安网公布考试成绩。
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最后一名入围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加试职业能力测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
(四)资格审查
大连市公安局对考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报考人员本人持相关证件到场,由市公安局根据公布的招聘资格条件进行面对面审查,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相关信息将在大连公安网公布。
(五)体检和政审
】1号)执行。
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所报岗位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大连公安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事手续。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管理
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与公示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并按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大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人事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新招聘的事业编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3年。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411-88058104。
七、特别提示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