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郴州市苏仙区飞虹路桥头的一门牌为“161”的出租房内,邓三妹(化名)跪在地上,抖动的双手捏着一个黄色打火机。“今天让你吃个饱。”身后的男子逼迫她吸食毒品。水果刀拍打着后脑,她不敢反抗。
帮人购买毒品,产生100元毒资纠纷,之后不断被骚扰,最终被非法拘禁,被强迫吸食毒品。6月24日下午,这个身穿连衣裙、肩纹蓝色小花的54岁女子回忆起这些经历时,仍有些紧张,连续抽了三支烟。
邓三妹是一个“潮姐”,打扮很时尚,在舞厅教人跳舞。2013年4、5月,跟她学习舞蹈的一位男学员委托她帮忙买“麻古”。
打麻将时听说“光姐”张某光(化名,44岁)有毒品,邓三妹便联系了她,交易成功,货物由25岁男子阿辉(化名)送达。邓三妹在张某光手里买了5次毒品,在其中一次交易时,阿辉送给她300元货,但邓只支付200元,两人说好下次再付。然而,后来男学员回乡了,100元账也就一直欠着。
2013年7月中旬,阿辉再次打电话追讨,邓三妹应邀来到郴州五岭广场附近的一个招待所。见面前,阿辉与张某光就商量好,要挟邓三妹陪2800元作为道歉。邓三妹到达,张某光躲在同楼层的其他房间,让阿辉与三妹独自谈判。待两人僵持之时,张某光打电话给邓三妹,假装关心她,并表示愿意借她2800元,帮她与阿辉和解。
电话刚挂断,张某光就来到了房间。邓三妹发现了其中的问题,知道对方在给自己“带笼子”,就按照两人的要求签了一个2800元的借据,但借据上留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都是错误的。
未想,冤家路窄,2013年9月27日,阿辉与张某光在自己出租房门口碰到邓三妹。于是,就发生了开头一幕,等邓三妹清醒过来时,发现身上现金、手机、钻石戒指等财物没了。
次日,她报了警。但她担心帮人买毒品的事情被人知道,便只称自己被抢劫。此后,苏仙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介入调查,最终将目标定位到阿辉身上。
直到2014年4月23日,阿辉返回郴州,民警当即将其抓获。经过突审,民警得知案件涉及毒品。苏仙公安分局副局长汪建带队调查,先后抓获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张某光和阿军。
此时,邓三妹才慢慢松口,讲述全部事实。
“阿辉、张某光等三名嫌疑人涉嫌抢劫罪、贩卖毒品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办案多年的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王海飞扳着指头说,“这结果确实有些意外。”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此案已被移送审查起诉。
[对话] 嫌疑人:她不吸就打她
6月24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来到郴州市看守所,见到了阿辉和张某光。面对记者的提问,阿辉不愿意正面回答,民警称“他现在已经反口了”。然而,另一名主犯张某光讲出了他们逼迫邓三妹吸毒的原因。
潇湘晨报:阿辉为什么叫你拿毒品给邓三妹吸食?
张某光:是为了让她吸毒后变得不清醒,免得报警。
潇湘晨报:吸食毒品后会不清醒?
张某光:让她吸得猛,是可以的,会控制不住自己行为。
潇湘晨报:邓三妹愿意吸毒吗?
张某光:不愿意,她不吸,阿辉就打她。
受害人:知道帮人买毒品不对
下午5点多,记者见到了邓三妹,她刚从耒阳回来,54岁的她手上戴着两个戒指,身着斑点连衣裙,右肩上的一个蓝色纹身颇为惹眼。面对记者的采访,她没有取下墨镜,一直在抽烟。
潇湘晨报:你最开始报案没有说前因后果?
邓三妹:没有,有些自卑。
潇湘晨报:怎么自卑,是因为帮人买毒品的事情么?
邓三妹:现在我知道这是错的了。
潇湘晨报:你知道他们为什么强迫你吸食毒品吗?
邓三妹:不知道,我以前试过,我不适合。吸那么多,真的很害怕,但之后只觉得好热。
[法条] 强迫他人吸毒罪
刑法第353条第2款: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hpv病毒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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